各位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预约就诊、门急诊就诊须知、互联网医院就诊方式、 预约挂号方式等就医相关规定告知如下,请您做好就医相关准备。
预约就诊
我院已推行预约就诊,为减少您的就医等候时间,请提前做好预约,按预约时间段前来就诊。
1
我院实行门诊实名制全预约服务:必须凭患者本人的身份证号方可预约,确保信息无误,否则将无法挂号。
2
预约时间:4周内。
3
预约时必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以便专家停换诊可及时短信通知。
4
取消预约方式:请按原预约路径取消预约,如现场预约者请于前一工作日12:00前致电取消,电话:021-65115006*2039(总院门诊)、021-64375510(延庆路院区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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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爽约3次及以上者将被列入黑名单,180天内不能预约。
预约方法
1
公众号预约:
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市肺科医院” 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生活号,关注“上海市互联网总医院”微信公众号,点击“就医服务”,选择“预约挂号”,选择科室或专家,选择您合适的时间进行预约,免除长时间排队等待。
2
院内预约:医院里设有自助机、人工预约窗口,如需帮助,院内有医管家人员、志愿者将协助您完成预约。
3
电话预约:400-820-3137。
4
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实际情况,我院预留了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方便老年病人在人工服务窗口预约后可现场直接挂号。
门急诊就诊须知
为持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我院门诊就诊相关管理规定重申如下:
一、进入医院前如您14天内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请主动告知工作人员
1
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旅居史、接触史。
2
有接触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
从事国际货运物流、冷链、农贸批发市场从业人员。
4
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接触史。
5
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异常、腹泻等症状。
6
如您处于医学观察期,请于观察期满后来院门诊就诊。
7
体温异常(≥37.3℃)或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14天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沪人员,直接至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就诊人员均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报告为阴性方能离开发热门诊区域。
二、配合做好门诊疫情防控工作
1
进入医院及诊室时请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并主动出示身份证/医保卡、随申码及行程码并配合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如无智能手机或行程卡服务不稳定的情况,可以通过短信方式查询:发送短信CXMYD到所属运营商(电信10001/移动10086/联通10010)进行查询。若未如实申报或隐瞒流行病学史,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门诊就诊请尽量独立就诊,如特殊需要或行动不便,建议仅一位家属陪同,陪同人员请带好身份证件,请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以免交叉感染。
3
来院就诊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使用带有呼气阀的口罩;医院范围楼宇内请勿饮食;非必要情况请勿摘下口罩,并按规定将使用过的口罩丢弃在专用垃圾桶内,不得随意丢弃。
4
我院门诊实行分时段、全预约、实名制就诊。为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并避免您无效等待,敬请按照预约时间提前半小时来院等候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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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患者加强自我防护,检查“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五还要”:要继续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互联网医院就诊方式
我院互联网医院已开通线上复诊、配药、核酸检测申请等多种服务,您可根据需要,选择上海市医院互联网医院来完成您的就医需求,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复诊、配药、开具检查等方面的服务。具体操作方式请点击下图了解↓↓↓
患者入院前须知
所有病人入院前主动接受治疗组的流行病学及行动轨迹调查并提供近期胸部CT检查资料、血常规检查结果。入院当天需提供本人当天行程码(证明未经过中高风险地区)+本人随申码绿码+72小时内的本市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病房管理须知
(1) 非住院患者、陪护人员不得进入住院病房和大楼。
(2) 如无诊疗需求,住院患者、陪护人员不得离开病房。
(3) 所有进出病房人员均须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出入病区时间及进入病房目的。进入病区人员均须提供72小时内本市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使用过的口罩请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桶内),勤洗手并主动配合进行体温筛查和信息登记。
(4) 非必要不到医院探视。确需探视,每次允许1人探视。探视者必须按照防疫要求佩戴医用口罩(使用过的口罩请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桶内),并主动出示本人当天行程码(证明未经过中高风险地区)+本人随申码绿码+72小时内的本市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效证件,配合进行体温筛查和信息登记。探视时间为下午15:00到16:30,每次探视每患者限一人进入病区,非探视时间不得进入。
(5) 普通患者原则上不安排陪护,如确有需要,每名患者最多可安排一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均需出示本人当天行程码(证明未经过中高风险地区)+本人随申码绿码+72小时内的本市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陪护人员需要进行信息登记,发放陪客凭证,每日需进行体温和呼吸系统临床症状监测,做好有效防护。陪护人员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
(6) 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和探视人员在院期间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并在规定区域内活动,不得聚集聊天、串访其他病室。
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来源:上海市肺科医院 微信公众号